高宗祥,1961年生,安徽宿松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西南政法大学本科学历,安徽大学法律硕士学位。曾任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我们可以看到他是一个学法律出身的人,在退休前的最后一份职务是监察。监察的职务是什么?监督各级国家机关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并检举违法失职的机关或工作人员。真是无法想象,如果在这样岗位上官员失职了或滥用职权的后果会多么严重!

长期担任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领导职务,曾任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

表明他对于官员们的的方式方法是了如指掌的,对于相关法律条文是倒背如流的,对于举证检举的手段是得心应手的。

2010年04月至2013年08月,他曾担任安徽省人民检察副检察长,安庆师范学院兼职教授 。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在高校兼职教授,这说明他的反贪经验和理论知识都已经达到了一定高度,是一位学者型的官员。笔者从那么多的履历看下来,这样类型的官员其实很少的。

2013年08月至2020年01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正厅级)

2013年,已经52岁,不年轻了,作为具有丰富反腐经验和精通法律法规的他来说,职务没变,职级升高是顺理成章的事。

此后他一直在这职位上工作了7年零2个月,说实话实在太久了,算上之前的,在省检察院任副检察长一职都已接近10年。在这同一岗位工作越久,反贪工作难度就越大。

因为时间越久,(被)认识的人就越多,这样一来人情社会因素就会不断增加,对反贪人员的考验越大。如果他对于自身约束不强,平时又不注重自身思想教育,就很容易因经不住诱惑而跌入深渊。所以时刻要记住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才能方得始终。

这年他终于离开了工作几十年的检察院,来到了人大,工作还是老本行——反腐败,不过监察和检察还是有不少区别的:

监察对象是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检察的对象是涉嫌刑事犯罪或经济犯罪的人员,涵盖了涉嫌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的公职人员

监察机关行使调查权,监察委员会是政治机关而非司法机关,决定重要调查事项要由同级党委、上级监委批准;检察机关行使侦查权,这种特定的主体资格由法律来规定和认可。

监察机关调查权的适用依据是监察法;检察机关侦查权的适用依据主要是刑事诉讼法。

笔者注意到2020年7月任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的车建军,在2020年12月被免职,2021年2月10日被双开。从人大任职时间上看,他跟高宗详或许存在一定工作交集。

车建军,1962年生,安徽巢湖人,长期在安徽省纪委任职的车建军,曾任安徽省纪委二室主任,省纪委常委、秘书长,省纪委副书记等职。

这样一位长期工作在反腐败领域上的专家,今天却栽在了腐败上,知法犯法的破坏性比一般的都要大得多,这里应该有很多值得反思的地方。

比如他这样的纪检人员到底为什么会经受不住诱惑?他的思想滑坡的起点在哪里?他的腐败对反腐工作造成了哪些影响?以后要如何进一步改善反腐工作?等等……

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对于长期工作在反腐领域的党员领导干部来说更是如此。坚持正人先正己、严人先严己,在履职尽责上更进一步,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塑造优秀品质,锤炼过硬作风,努力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学习,开展监督执纪问责能力,既忠诚干净,又敢于担当,能够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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